保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一般由保管人承担。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由谁承担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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