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借款人的限制包括哪些内容?
①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②告知义务。③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④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方面进行投机性的经营活动。⑤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房地产经营业务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⑥借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谋取非法收入。⑦借款人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的规定,使用外汇贷款。
对借款人的限制有什么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