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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信得过你,你一锤定音,我们都听。”6月12日,邓州市人社局仲裁院成功调解一件劳动争议案件,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原来,申请人雷某于2021年11月入职邓州一纺织科技公司,2022年9月18日在工作中受伤,因双方当事人协商未果,2023年5月19日其向邓州市人社局劳动仲裁提起仲裁申请寻求帮助。考虑到该案案情事实清楚,且该公司有积极的协商调解意愿,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双方组织调解,一方面对被申请人释明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对申请人耐心疏导,向其分析当前环境下企业经营的各种压力,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在工作人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被申请人同意在10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伤补偿款共计8万元。
近年来,邓州市人社局劳动仲裁一以贯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情理法交融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庭前调解优势,围绕“案结事了”工作目标,切实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加大庭前调解力度,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燕天举 罗林 王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