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发票哪里开?
维修基金发票通常最后是由房管局进行发放,而之后关于维修基金的使用与支取都是要在房管局的监管以内。而该基金则是由物业内的业主进行共同的筹获资金,由开发商进行代为收取,主要目的是为了本业务区内的公共设施的养护。
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房屋维修基金是必须交的。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通常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时间通常是在交房前。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金额通常是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则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